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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基金公告及信息导读】

【5月6日基金公告及信息导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定于5月8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延长至5月30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新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5月6日起增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以下基金的代理销售机构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5月8日起正式开通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交通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将用固有资金1000万元,在认购期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万家双引擎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元。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招商证券、齐鲁证券自5月8日起办理旗下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及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5月8日-12月31日,公司旗下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将参加民生银行网银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将自5月8日-5月21日,通过广发银行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自5月8日起,交通银行代理旗下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从5月8日起在交通银行推出银华优质、银华优势、银华88和银华富裕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定期定额申购下限均为500元。同时,从5月8日起,银华优质、银华优势、银华88、银华富裕将参加交通银行网银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重先生、杨国平先生、谭新良先生、王方华先生、孙枝来先生、黄林芳女士、孙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蒋钢先生、翁先定先生、孙明生先生、孙茂竹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蒋钢先生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自5月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场外和场内的申购、赎回业务。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权益登记日、除息日5月8日;红利发放日5月9日。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权益登记日、除息日5月8日;红利发放日5月9日。嘉实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90元。权益登记日、除息日5月8日;红利发放日5月9日。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5月8日起,对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泰证券将自5月6日起代销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在信泰证券开通上述两只基金及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国元证券将自5月6日起代销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新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定于5月8日在汇丰晋信基金直销中心和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系统开通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数量2,000,000股。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自即日起代理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延长至5月16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5月9日起开始办理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与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自5月9日起,调整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的申购费率;调整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的赎回费率;调整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的转换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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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和嘉实债券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4.716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1,961,264,246.77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增长,基金代码:070002)。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5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8年5月8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5月12日(周一)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5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于2008年5月9日确认并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5月12日(周一)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8年5月6日、7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恒泰证券、北京证券、浙商证券、华西证券、世纪证券、宏源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东海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上海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国金证券、齐鲁证券、财通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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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4.361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6,099,936,659.51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服务,基金代码:070006)。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5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8年5月8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5月12日(周一)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5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于2008年5月9日确认并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5月12日(周一)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8年5月6日、7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恒泰证券、北京证券、浙商证券、华西证券、世纪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东海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上海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国金证券、齐鲁证券、财通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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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嘉实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764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6,343,644,101.52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策略,基金代码:070011)。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9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5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9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8年5月8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5月12日(周一)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5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5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于2008年5月9日确认并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5月12日(周一)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相关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08年5月6日、7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东海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南京证券、东吴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中原证券、上海证券、华龙证券、新时代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国金证券、齐鲁证券、财通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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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山西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益民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山西证券自即日起代理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5)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代销机构的有关详情: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联系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山西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的29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咨询电话:0351-8686868。

  投资者欲了解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查询。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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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证监许可【2008】354号文核准,已于2008年4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5月8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08年5月16日。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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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中银国际证券自2008年5月 8日起在上海、北京、武汉、深圳、重庆、成都、杭州、海南、南京、哈尔滨、牡丹江、沈阳、大连、天津、郑州、广州、江西等17个省市19家营业网点办理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旗下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580002)及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的开户、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代销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6208888

  中银国际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东吴基金网址:www.scfund.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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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招商证券自2008年5月 8日起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等27个城市的66个营业网点办理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旗下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580002)及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的开户、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代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65、4008888111

  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东吴基金网址:www.scfund.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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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齐鲁证券自2008年5月 8日起在上海、深圳、北京、天津、广州、福州、沈阳、大连、武汉、杭州、厦门、温州、慈溪、绍兴、吉林、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东营、潍坊、临沂、日照、泰安、济宁、枣庄、聊城、菏泽、德州、滨州、莱芜等32个城市的107家指定网点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旗下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580002)及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的开户、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代销机构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齐鲁证券网站:www.qlzq.com.cn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东吴基金网址:www.scfund.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东吴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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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一致,现决定自2008年5月8日起,对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参加民生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包括:申万巴黎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盛利精选,基金代码:310308)、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新动力,基金代码:310328)。

  三、适用基金费率

  投资者在活动期内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购买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即可享受手续费六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的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上述基金正常申购期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其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其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银行

  客服电话:95568@网站:www.cmbc.com.cn

  2、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网站:www.swbnpp.com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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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开放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根据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我司自2008年5月9日起开始办理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与我司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3、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一、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转换至我司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的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工行、建行暂未开通易方达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

  二、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原持有时间仍延续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四、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一)基金转换费

  1、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精选和价值成长基金相互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

  2、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与价值成长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策略二号转入价值成长基金

  ■

  (2)价值成长转入策略二号基金(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①赎回费率

  ■

  ②申购补差费率

  ■

  注:

  1、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我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和我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我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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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及基金转换计算方法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经与托管行协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5月9日起,调整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的申购费率;调整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的赎回费率;调整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的转换费率。调整后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标准如下:

  一、调整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策略成长基金、50指数基金、积极成长基金、价值精选基金、价值成长和策略二号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1)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成长和价值精选基金的申购费率

  ■

  (2)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成长、价值精选和策略二号基金的赎回费率

  ■

  (3)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基金的申购费率

  ■

  (4)其他说明

  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维持不变;易方达价值精选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和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的申购费率维持不变;易方达50指数、积极成长、价值成长、价值精选和策略二号的赎回费率维持不变。

  二、调整后的基金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6、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三、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

  1、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策略成长基金、50指数基金、积极成长基金、价值成长、价值精选基金、策略二号基金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A级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

  

  ■

  ■

  2、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策略成长基金、50指数基金、积极成长基金、价值成长、价值精选基金、策略二号基金与稳健收益B级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

  ■

  3、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与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稳健收益A级之间的转换费率为0,易方达稳健收益B级转入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的转换费率为0。

  (2)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转入易方达稳健收益B级

  ■

  4、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和价值精选基金相互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

  5、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与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和价值精选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易方达策略二号基金转入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和价值精选基金

  ■

  (2)易方达平稳增长、策略成长、50指数、积极成长和价值精选转入策略二号基金(转换费率包括转出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①赎回费率

  ■

  ②申购补差费率

  ■

  注:

  (1)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2)易方达旗下各基金原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3)易方达稳健收益基金是由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转型而来。

  (4)由于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的转换业务尚未开通,该基金的转换费率将另行公告。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也将自2008年5月9日进行调整,具体请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如投资者对基金相关费率有任何疑问,或希望得到更多相关资料,欢迎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直接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专业、便捷的服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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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3月31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上证债字[2008]8号文同意,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8年5月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场外和场内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简称:“交银增利”;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519680,B类基金份额519681,C类基金份额51968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2、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三种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2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2008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场外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销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系统(上证基金通)办理相关业务的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场内申购和赎回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5、本基金场内代码及简称: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简称为“交银增利”,基金代码为519680;进行跨市场转托管简称为“交银ZLZT”,代码为522680;设置分红方式简称为"交银ZLFH",代码为523680。

  6、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一、投资人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可以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3、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上述代销机构中,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只代销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场内交易目前只支持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其他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

  4、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三、申购和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金额的限制和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除外)。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人选择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即在申购时支付前端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率如下:

  ■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即在赎回时支付后端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B类基金份额的后端申购费率如下:

  ■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或后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赎回费用

  投资人赎回A类和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赎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和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部分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

  注:带﹡费率与通过柜台申购费率相同,暂不享受费率优惠。

  通过农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和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以及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最新的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8年5月9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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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公司关于在直销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8年5月8日在汇丰晋信基金直销中心和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系统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丰晋信2016基金”,前端代码540001)、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前端代码540002)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基金代码540003)。

  有关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789998)查询。本公司今后发行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直销中心或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系统投资汇丰晋信2016基金(前端收费)、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前端收费)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其中的任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告的规定申请和办理基金转换。

  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本公司目前只开通汇丰晋信基金直销中心和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系统(https://etrading.hsbcjt.cn)作为受理上述三只基金相互转换的场所。如有增加或变动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五、基金转换费率

  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直销中心和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换手续费两部分。具体费率如下:

  (一)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

  ■

  (二)转出金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

  六、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汇丰晋信2016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以及“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的前端份额间的有效转换申请的转换费用统一采用外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率/(1+转换手续费率)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转出金额大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手续费

  转入份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80,000份汇丰晋信2016基金(前端)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前端)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2016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0元,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000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3%,转换手续费率为0.5%,则转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80,000×1.5000=120,000元

  转换费用 =120,000×0.3%+(120,000-120,000×0.3%)×0.5%/(1+0.5%)=955.22元

  转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120,000-955.22)/1.4000=85031.99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80,000份汇丰晋信2016基金(前端)份额转换为85031.99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前端)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申请将其持有的5,000,000份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份额转换为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前端)份额,转换申请当日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000元,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5%,转换手续费为500元,则转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 =5,000,000×1.0000=5,000,000元

  转换费用 =5,000,000×0.5%+500=25,500元

  转入汇丰晋信龙腾基金的基金份额=(5,000,000-25,500)/1.4=3,553,214.29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5,000,000份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份额转换为3,553,214.29份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前端)份额。

  七、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一)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二)本公司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不支持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转换。

  (三)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四)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直销中心和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系统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转入份额的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五)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5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5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六)前端收费方式的基金转换,其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汇丰晋信2016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789998)查询。

  (二)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有关限制、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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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泰证券”)签署的《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信泰证券将自2008年5月6日起代销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1;简称:友邦盛世)及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2;简称:友邦成长)。同时在信泰证券开通上述两只基金及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三只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一、自2008年5月6日起,信泰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南京、苏州、常熟、无锡、常州、连云港、徐州、盐城、上海、北京、天津、深圳、大连、郑州、武汉、沈阳。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信泰证券的规定。

二、上述三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及转出转入基金之间的申购补差费。具体请参见本公司关于开通上述三只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述三只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金额(M)
      友邦华泰稳本增利A
      友邦华泰稳本增利B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友邦华泰积极成长

      M < 50万
      0.8 %
      0
      1.5%

      50万≤M < 100万
      0.6 %
      0
      1.2%

      100万≤M < 200万
      0.4 %
      0
      1%

      200万≤M < 500万
      0.2 %
      0
      0.6%

      M≥500万
      1000元/笔
      0
      1000元/笔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友邦华泰积极成长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年)
      分档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

      1年(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友邦华泰稳本增利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年)
      分档赎回费率(%)

      6个月以下
      0.5

      6个月(含)-1年
      0.25

      1年以上(含)
      0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18 或前往各营业网点咨询

公司网站:www.thope.com

2、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站:http://www.aig-huatai.com

三、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泰证券、信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长城证券、财富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万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德邦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江南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等48家代销机构。

友邦华泰积极成长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泰证券、信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上海证券、南京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财富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万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德邦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江南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等45家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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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华泰基金公司关于增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的《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国元证券将自2008年5月6日起代销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1;简称:友邦盛世)及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2;简称:友邦成长)。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两只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一、自2008年5月6日起,投资者可到国元证券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有68家营业网点办理上述两只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站:http://www.aig-huatai.com

  二、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泰证券、信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长城证券、财富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万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德邦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江南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等48家代销机构。

  友邦华泰积极成长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泰证券、信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联合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上海证券、南京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山西证券、东北证券、财富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万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德邦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江南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等45家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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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基金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2008-5-6 5:47:00 - -  
    根据《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5)定于2008年5月8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现就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购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 申购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办理申购业务的开放日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交易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 申购的数额约定: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柜台(场外)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调整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方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申购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四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小于100万元
      1.5%

      100万元(含)-200万元
      1.2%

      200万(含)-500万元
      0.6%

      大于500万元(含)
      1000元/笔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要求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的投资者;针对购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金额或份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基金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五 销售机构:

1. 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